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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最新老赖名单大曝光!
时间:2016-11-15 10:37:39 点击:

      出门做生意,最怕的就是遇到无良“老赖”,遇到老赖,辛辛苦苦赚的钱要不回来,多少人的创业梦想甚至被老赖给毁了。这种人,害得多少人倾家荡产。

     最高人民法院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常说的“老赖”)披露在网站上。现在行情不好,谁都不容易。你输,我可以陪你东山再起;你赖,那就人人喊打!

    这份名单收好了,这是目前最新最全的荆门“老赖”名单了。遇到这些公司,要小心了!

    为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此外,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宝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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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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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如有异议,可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做生意的朋友,可以去最高人民法院查询自己的合作对象是不是有失信记录,有的话就要小心了!